近年来,随着医疗的不断进步,癌症的治疗领域也在不断取得新的突破,靶向药和免疫治疗的兴起让许多患者看到了长期生存、甚至治愈的希望;
但是伴随着医疗的进步,天价的治疗费用却似乎无可避免,所以中国庞大的癌症群体的现实困难仍然持续的存在。
国家为了帮助患者群体解决这个经济难题,除了抗癌药物纳入医保以外,还组建了相对完善的慈善保障体系,为经济困难群体提供了不少慈善资助。
本文中我们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一些正在实施赠药活动的项目,涉及数十种癌种,包含多种疗效可观的靶向药、免疫药物等。
2.患有经过第一/二代EGFR TKI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的原发性肺癌。
低收入患者:以降价前价格自费购买泰瑞沙,根据购买数量按比例赠药。
1.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原发性IIIB或IV期非小细胞肺癌。
2.本人知晓自己患晚期肺癌、经指定医疗机构评估确认为符合特罗凯适应症且无禁忌症(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
低收入患者:以降价前价格自费购买泰瑞沙,根据购买数量按比例赠药。
1.低保患者(排除:北京、广州、天津、深圳、西安、厦门、大连、沈阳、重庆、成都、上海、福建、河北);
2.低收入患者:自费以降价前价格(2385元)购买并使用易瑞沙8个月;
4.一线适应症患者,EGFR基因检测结果必须为阳性;二线适应症患者服用易瑞沙前必须接受过至少一次抗肿瘤的化学治疗。
所有明确病理诊断为原发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适用埃克替尼治疗的中国大陆患者。
本人知晓自己患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经项目医务志愿者评估确认为符合多泽润适应症的中低收入患者或低保患者(享有低保待遇至少一年)。
第一阶段:患者自费服用多泽润(达可替尼)4盒(15mg*30粒/盒),可获得多泽润药品援助,自费期和援助期累计治疗时间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援助结束后,患者自费服用多泽润(达可替尼)4盒(15mg*30粒/盒),可继续获得多泽润药品援助直至疾病进展。
以上援助方案(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自费期和援助期患者累计接受多泽润药品治疗时间最多不超过48个月。
符合阿美替尼的适应症及入组条件,并且家庭经济条件困难。
买1盒,送2盒,也就是买一盒就可以吃一个月。如果一次性买3盒,患者就可以进入临床观察一年研究项目,可以免费获得一年的阿美替尼用药。
2.患有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2.患有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I 期:第一年患者服用安圣莎5个治疗周期(150mg/224粒/盒,满5盒),进入随访领药,可获得最多不超过8盒(150mg/224粒/盒)的安圣莎援助药品。
Ⅱ 期:Ⅰ期援助结束后,第二年服用安圣莎4个治疗周期(150mg/224粒/盒,满4盒),可获得最多不超过9盒(150mg/224粒/盒)的安圣莎援助药品。
1.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或ROS1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I期:第一年自购4瓶,可获得8个治疗周期的援助药品(最多不超过8瓶)。
2015年9月1日后接受恩度治疗的,III-IV期有可评估病灶的经济不能承担的肺癌患者。
肺癌患者6个月内购买并使用满840mg(56支)恩度免费赠药至疾病进展。
2.已经使用艾瑞卡治疗了一定周期,每个用药周期用药剂量不得低于200mg;
3.有足够的临床证据证实,患者能够从艾瑞卡治疗中获益,且未发生因艾瑞卡治疗引发的不可逆转或者不可耐受的严重不良反应。
自费购买2个周期卡瑞利珠单抗之后,可以获得接下来2个周期的慈善赠药;
患者再次自费购买4个周期后,可以免费获得一年治疗周期剩下的所有用药(不超过18支)。
1.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接受2次泰圣奇治疗后,患者可获得后续最多3次的泰圣奇药品援助。此方案可循环申请至援助药品发放完毕。
1.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同步放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III期非小细胞肺癌;
2.接受英飞凡®治疗期间不得同时进行其他PD-1或PD-L1抑制剂和化疗药物的治疗;
4.有足够的临床证据证实患者能够从英飞凡治疗中获益且无严重不良反应;
低收入患者(2020年10月16日开始实施本方案):
1.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批准的仑伐替尼适应症。
2.患者既往使用的仑伐替尼必须是经CFDA批准的药品,必须是中国大陆正规渠道销售,且发票为2020年02月01日及之后的。
3.低保和低收入的大陆成年患者。
低保:免费用药。
低收入:首次申请,已经使用满1个月(不少于2盒),可援助后续1个月治疗的所需药品。
再次申请,按上述规则,患者可以进行第二次申请。
后续申请,继续自费使用1个月(不少于2盒),可给予药品援助直至疾病进展或者项目终止,援助最多不超过10个月。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2.病理诊断为结直肠癌腺癌。
3.符合呋喹替尼胶囊的适应症:既往接受过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受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治疗、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治疗(RAS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
低保:已领取12个月低保金的患者免费用药。
低收入:采用2 2的模式。患者先自费购买2个周期,可援助2个周期的药品。第5个周期患者再自费购买,后续可以持续援助直至病情出现进展。
说明:第1周期用药起始日至项目申请日间隔不超过4个月,后续援助,第5个周期用药起始日至项目申请日间隔不超过2个月。
1.适用于与曲妥珠单抗和化疗联合作为具有高复发风险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患者必须是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浸润性乳腺癌。
2.低收入/贫困家庭的大陆患者。
患者接受8个周期的帕妥珠单抗治疗后(自费使用满9支),经审核通过的低收入患者,可获得后续最多10次的免费药品援助。
1.患者符合赫赛莱适应症,即:赫赛莱单药适用于接受了紫杉烷类联合曲妥珠单抗为基础的新辅助治疗后仍残存侵袭性病灶的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患者自费购买并使用七次赫赛莱药品,经指定医生确认患者符合医学条件,能够从赫赛莱治疗中获益且未发生疾病进展,审核通过后,患者可获得最多不超过七次的赫赛莱药品援助。
1.符合利普卓适应症的携带胚系或体细胞BRCA突变的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初治成人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后达到缓解的维持治疗。
2.经济上无法继续支持服用利普卓费用的中国大陆患者。
首次申请,自费用药后的4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援助药品。
后续申请:自费购买利普卓2盒,用药后的4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援助药品。
1.单药适用于治疗EGFR-、ALK-、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
2.单药适用于接受含铂类方案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且肿瘤PD-L1阳性的复发性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患者。
3.既往接受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全身性治疗方案的晚期或复发性胃或胃食管连接部腺癌患者。
4.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符合医学标准的患者。
5.低保/低收入的大陆患者。
低保患者: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最多不超过两年的药品援助。
低收入患者:第一阶段连续使用3次,可援助最多3次。
第二阶段连续使用3次,可援助最多一个申请年度内剩余的药品。
说明:一个申请年度为一年,患者可按申请年度循环申请,直至项目终止或疾病进展等。
1.经一线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2.PD-L1阳性、EGFR和ALK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一线单药治疗;
3.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适用于EGFR和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
4.联合紫杉醇和卡铂化疗适用于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
5.单药用于一线全身治疗失败、PD-L1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
6.单药用于一线PD-L1阳性的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复发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7.低保/低收入的大陆患者。
低保:审核通过后可免费用药。
低收入:第一阶段使用2个疗程,可援助2个疗程。
第二阶段再使用2个疗程,可援助3个疗程。
每领取3个疗程的援助药品后,进行相应的医学回访,可进行后续援助药品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