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第一款PD-1抑制剂的全球正式上市,到如今越来越多不同的PD-1或PD-L1抑制剂在癌症治疗中百花齐放,免疫治疗已经成为了我们在癌症治疗中不可或缺的基石。
对于PD-1抑制剂的疗效,相信各位读者并不陌生。PD-1抑制剂的治疗横跨了数十个癌种,它实现了我们从不敢想的治疗获益,甚至有晚期癌症患者实现了五年生存的“临床治愈”奇迹。
但今天我们重点要说的是药物副作用问题,这是一个始终颇为神秘的领域。一直以来,我们对PD-1及其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副作用的印象都是:副作用不大,但可能五花八门。
但真正来到临床治疗中,这些副作用一不小心都可能成为要命的陷阱。
到底我们要怎样面对PD-1抑制剂的副作用?前不久,一部权威指南发布了:《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相关毒性管理指南2021》成为了我们应对免疫治疗副作用的“圣经”。
接下来我们将用3-4期的篇幅,来为各位病友好好讲讲免疫治疗副作用应该怎样应对,才能做好接受免疫治疗的万全准备。
今天,我们首先要聊的是到底哪些人群可以使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PD-1)抑制剂,这可能会颠覆一些既往以来对PD-1的认知:
答案是可以使用,但必须谨慎使用。自身免疫性疾病是指机体对自身抗原发生免疫反应而导致自身组织损害所引起的疾病,例如风湿、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重症肌无力等一些列疾病都属于其范围。
对于这类癌症患者,使用PD-1抑制剂必须谨慎。原因是这部分患者在接受PD-1治疗后可能出现原发病症的恶化,或出现新的免疫性疾病。同时,与PD-1及PD-L1抑制剂相比,CTLA-4抑制剂导致患者自身免疫疾病的风险更高。因此这类患者在使用免疫治疗前一定要谨慎,选择适合的免疫治疗药物,在必须的情况下使用激素控制PD-1抑制剂的副作用或自身免疫性疾病的进展。
存在病毒性肝炎的患者,使用PD-1抑制剂并不会影响疗效
乙肝是导致肝癌最常见的因素,也是中国人群最容易感染的病毒性肝炎疾病。根据临床数据及研究,病毒性肝炎患者可以安全使用免疫治疗,并且疗效与未感染的患者相当。
在临床试验CheckMate-040中,乙肝或丙肝阳性的肝癌患者接受PD-1抑制剂O药的治疗,肝脏毒性发生率为36%,中位发生时间为6周,70%的患者经处理后肝脏毒性缓解,中重度肝脏毒性发生率为14.5%,88%的患者经处理后肝脏毒性缓解。
经过造血干细胞或器官移植的患者是免疫治疗绝对禁区?并非如此,某些情况下,这类患者也可以接受免疫治疗
在所有癌症患者中,情况最特殊的莫过于接受过肝移植的肝癌患者了。PD-1抑制剂是肝癌患者最有效的治疗药物之一,但过去我们一直认为器官移植是PD-1抑制剂的绝对禁忌症。但在本次更新的指南中,存在器官移植的患者也存在进行PD-1抑制剂治疗的可能性了!
之前没有出现过移植物抗宿主疾病,并且发生移植物排斥时有可行替代治疗方案的器官移植患者是可以谨慎考虑使用免疫治疗(PD-1抑制剂)的;但对于这部分患者来说,使用免疫治疗仍有一定风险,可能加剧移植物抗宿主疾病或产生器官衰竭,因此治疗前需要与移植医生认真讨论。需要高剂量免疫抑制剂控制排异反应的患者不可使用PD-1抑制剂。
答案是不能。因为胎盘同样处于PD-1抑制剂的打击范围内,如果孕妇贸然使用PD-1抑制剂,有可能会打破免疫耐受,导致流产、死胎和新生儿死亡风险增加。
存在驱动基因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接受免疫治疗后可能会产生更高的中高级副作用,最为常见的肺部毒性与肝脏毒性;同时,使用EGFR、ALK等靶向药物联合PD-1抑制剂的情况下,免疫治疗副作用的风险也会大幅升高。
影响不大。在国外大部分关于免疫治疗的临床实验中,对于年龄都没有明确要求。在2018年ASCO年会中报道的一项回顾性研究显示,无论是小于70岁的患者,还是大于70岁的患者,免疫治疗产生的毒性相当(41% VS 44%)。
但副作用相当,在疗效上却有一定差异。最近一项回顾性研究对比了不同年龄阶段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接受PD-1抑制剂治疗的疗效,发现大于80岁的患者无论是无进展生存期还是总生存期,疗效都低于其他组别。
答案是允许使用灭活或灭活制剂疫苗,但不建议接种活疫苗。大家放心,最近接种的新冠疫苗就属于灭活疫苗。在一项回顾性研究中,127位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在接受O药治疗期间接受了流感疫苗的注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未接种疫苗的患者基本一致。
以上就是免疫治疗中一些禁忌和需要注意的重要内容,在下一期,我们将给大家具体聊聊免疫治疗到底会带来一些什么类型的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