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件事情没有什么绝对正确的做法,根据自己的家庭环境和患者自身的心理状态来决定。无论此二抉择如何处理,只要自己的心里不后悔这样的选择就是了。
1、告知病情
其实无论如何,病人都享有对自己病情的知情权,毕竟任何人都享有知的权利,而所有的其他人都负有满足其知的义务。
也许你的家里选择了隐瞒病情,他本人不怎么清楚以为是小病每天都乐呵呵的。假如他知道自身的病情,可能也只是徒增恐惧,往往病人自身也没法提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但也许结果大相径庭,有些人要天生乐观些,毕竟人的心情如何也是依靠自身的激素分泌和神经调节的,所以还是得因人而异。选择对他病情最有利的说法。
拿我父亲的例子,前面做了介入手术,他自己也知道,后面医生也给他说了是得了肿瘤,没有告诉他是癌症,怎么说呢,网络这么发达,自己搜一下就知道了。在我即将准备告知父亲的病情时,问他“爸,前两次做的手术你晓得是啥子不?”,他轻缓的说了句“介入”,后面就被我妈妈立马打断了。
2、到底应不应该抢救
到了晚期的后期阶段,医生会让家属签字决定进不进ICU抢救。
客观上来说,病人到了肝癌晚期,一般不可能逆转,进行心肺复苏,对胸口的按压会造成肋骨骨折。并且晚期病人已经多器官功能衰竭了,还会出现消化道内出血等,时间不多,进了ICU病人出不来,家人无法见面,身上还会插很多管子,插气管、胃管、尿管等各种管子,对病人来说也是一种受罪,也维持不到多久,就走了。
理性对待死亡,做下决定不后悔就是了。即便到最后签了字,医生也会过来反复询问你是否抢救。
如果是我,我会签字不抢救,但我认为如果是吐血的话,建议还是抢救吧,如果是心跳呼吸停止,还是让病人走得安静些,让家人少受点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