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伐珠单抗是利用重组DNA技术制备的一种人源化单克隆抗体IgG1,通过与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结合,抑制VEGF与其受体结合,阻断血管生成的信号传导途径,抑制肿瘤细胞生长。
作为抗肿瘤血管生成的重要药物之一,贝伐珠单抗被应用于多种恶性肿瘤的治疗。目前贝伐珠单抗在中国已进入四大医保适应症,六大说明书适应症,十大全球适应症时代。我们归纳整理贝伐珠单抗国内医保适应证、国内/国际说明书以及超说明书使用时,不同情况的用法用量,以期对临床有些许帮助。
▎剂量调整:
1.不推荐降低贝伐珠单抗的使用剂量,可根据临床实际情况暂停或永久停止使用。
2.胃肠道并发症:如出现胃肠道穿孔(包括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内脏瘘、气管食管瘘、4级非胃肠道瘘
3.需医疗干预的伤口愈合并发症:在重大手术至少28天内不使用贝伐珠单抗直流,或者应该等到手术伤口完全愈合之后再开始使用;择期手术前至少4周,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
4.出血、血栓事件:出现3-4级出血、重度动脉血栓事件、危及生命(4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应永久停药。
5.继发高血压事件:如出现高血压,可给予适当的抗高血压治疗;如出现无法控制的高血压,应暂停用药;如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应永久停药
6.蛋白尿:如出现24小时尿蛋白≥2 g,应暂停用药;如24小时尿蛋白<2 g,可恢复用药。出现4级蛋白尿的患者,永久停用。
7.其他并发症事件: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PRES)、肾病综合征、坏死性筋膜炎、充血性心力衰竭应永久停药
8.超敏反应、输液反应:如出现轻度输液反应,应减慢滴注速度;如出现临床显著的输液反应,应暂停用药,待症状缓解后以较慢的滴注速度重新给药。如出现重度输液反应,应停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如肾上腺素、皮质类固醇、静脉给予抗组胺药、支气管扩张药和(或)供氧]。
参考文献:
[1]《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1年版)》
[2]贝伐珠单抗说明书
[3]唐欣颖,匡泽民.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卵巢癌和宫颈癌患者血压管理专家共识》:2019英国专家建议解读.中国合理用药探索,2020;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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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崔淼,刘双.腔内注射对恶性胸腔积液治疗效果的研究进展[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21,13(11):19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