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癌症患者们迎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各级医疗机构均需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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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在一次常规体检中发现肝部出现了一个可疑阴影,体检医生告诉他这是个恶性肿瘤的可能性非常大,必须到专科医院检查排除风险。于是慌张的小张四处打听,挂上了本地最权威的肿瘤医院专家号,希望尽快得到确诊。
来到医院,专家仔细看了小张体检的片子,告诉小张:“初步病情确实很像肝癌,这样吧,你先完善几个检查再来找我,如果片子还是有阴影,咱们就尽快住院。血液检查比较快,但核磁人比较多,最快也得下周才能做上。”
02
终于等到所有检查都结束了,小张不幸被诊断为晚期肝癌,急需进行肝癌的一线治疗。在本地的肿瘤医院就诊,得到治疗方案后小张却觉得不太满意,觉得应该找更加权威的医生给出诊断意见更安心。
于是,花了不少功夫,又浪费了不少时间,小张终于挂上了一位全国顶尖肝癌“大咖”出诊的门诊号,整理好所有病例资料后从家乡坐三个小时飞机来到医院。谁知,刚见到专家后,没问几句就给出了这样的诊断意见:完善相关影像学检查后给出治疗方案。
小张更迷惑了:辛辛苦苦等了这么久的专家号,就这么两句问诊就结束了?更离谱的是,刚刚做完的影像检查要再做一遍?由于是全国顶尖的肿瘤专科医院,影像检查已经排到了半个月后!
当然,小张的例子只是我们举出的一个极端情况,但相信有不少病友都或多或少遭遇了相似的问题,来回折腾耽误了大好的治疗时机。
2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究竟要怎么实现?
在我们刚刚举出的小张的例子中,如果能实现三家医疗机构互相认可检查结果,所有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不必再进行三次相同的检测,少受了CT的辐射、节省不少治疗费用不说,医疗机构的检测压力也能大大降低,患者们进行影像检测再也不用排那么长的队了。
而这一切,正是此次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想要实现的。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可以互认的“检查结果”包括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
“检验结果”则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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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医院之间的设备优劣,检测人员的经验能力确实并不相同,对于医生而言看惯了本院的检查结果,忽然必须要接触外院的检查结果,势必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就代表着必须无条件相信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从而在诊疗阶段加大了误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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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癌症病情存在时效性,有时短短一两周的时间,患者的病情就可能会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医生面对患者拿着一份两个月前“全国HR”的检查单,很难与患者沟通解释再需要进行重复检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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