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新浪医药
6月9日晚,国家医保局就《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时隔一年后医保目录调整和医保谈判再次拉开帷幕,这也是继2016年首轮医保谈判后的第六轮,谈判机制日趋完善。
今年6月底前新药有望入医保
一批“僵尸药”将被调出
- 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 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重点考虑2016年1月1日前准入目录,且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家药品采购平台没有采购记录的药品。
- 处于协议有效期内,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谈判药品。
- 根据企业申报,经专家评审有必要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
- 与同治疗领域的其他药品相比,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近年来占用基金量较多的药品。
国谈药品“双通道”开启
打破药品入院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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