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美曲塞是一种新型多靶点抗叶酸制剂,目前主要应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型非小细胞肺癌、不能切除或不能行根治性手术的恶性胸膜间皮瘤患者的治疗中,对蒽环类和紫杉类药物治疗失败的乳腺癌也有效。
掌握化疗药物的不良副反应有利于肿瘤科医生在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相关症状时能及早识别、诊断和治疗,以及化疗前谈话详细告知患者可能会出现的化疗相关毒性等。
接下来主要介绍培美曲塞不良副反应的诊治要点。
骨髓抑制是培美曲塞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
培美曲塞引起的骨髓抑制作用轻,包括贫血(15% 至 19%),中性粒细胞减少症(6% 至 11%),血小板减少症(8%),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5%)。
补充叶酸和维生素 B12,可降低培美曲塞的血液学毒性,延迟药物毒性出现的时间。
化疗时每日补充叶酸,可以预防骨髓抑制。当出现 III 度及以上骨髓抑制时应及早使用骨髓刺激造血因子,如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或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
如果患者既往周期治疗绝对中性粒细胞最低值<500/mm2 或血小板最低值 ≥ 50000/mm2,那么下一周期的剂量调整为原剂量的 75%;若血小板最低值<50000//mm2,无论绝对中性粒细胞最低值如何,下一周期的剂量调整为原剂量的 50%。
胃肠道反应是其主要的非血液学毒性。
若为恶心(12% 至 31%),呕吐(6% 至 16%),给予昂丹司琼、胃复安后,恶心、呕吐易控制。
腹部疼痛的发生率 <5%。19% 至 22% 患者会发生厌食,可予以醋酸甲地孕酮改善食欲,增加进食量。
5% 至 13% 患者会腹泻,给予止泻药物蒙脱石散等可缓解。另外约 6% 患者出现便秘,配合使用乳果糖、便塞停或番泻叶等通便药物可缓解症状。
肝功能损害主要为暂时性转氨酶轻至中度升高,8% 至 10% 出现血清丙氨酸转氨酶升高,7% 至 8% 出现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停药或保肝降酶治疗后可恢复正常。
部分患者会出现肌酐上升、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 45 ml/min 的肾功能不全者需要适当调整剂量,一般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另外,非甾体类药物可使肌酐清除率下降,对于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
5% 患者会出现水肿,可予以利尿药对症处理。血栓形成/栓塞、心率失常、室上性心率失常发生率很低。
在培美曲塞治疗前、治疗期间或治疗后接受放疗的患者中,曾报告过放射性肺炎的病例,因此把培美曲塞作为放射增敏剂应谨慎。
结膜炎 ≤ 5%,可予以抗生素类滴眼液或软膏对症处理。流泪增多发生率 1% 至 5%,当患者出现相关症状时可请眼科会诊协助诊治。
不超过 14% 患者出现皮疹和脱皮,7% 患者伴有瘙痒,多形红斑发生率 ≤ 5%,给予地塞米松预处理后皮肤毒性发生率降低,症状亦减轻,必要时请皮肤科协助诊治。
约 6% 患者出现脱发。黏膜炎有咽炎及口腔炎,咽炎发生率 ≤ 15%,嘱患者加强含漱,保持口腔卫生,必要时加用消炎药。
神经障碍/感觉(感官:9%; 运动:≤ 5%)、味觉障碍、嗜睡、心境改变、抑郁;当出现较严重神经毒性反应时应及时停药对症处理及请相关科室协助诊治。
过敏反应发生率 <5%,一旦发生过敏反应要立即终止输注并根据患者病情使用抗过敏药物或抢救药物。疲劳的发生率 18% 至 34%,嘱患者注意休息,加强营养。
8% 患者使用后出现发热,可予以退热药物对症处理。感染的发生率小于 5%,败血症发生率小于 1%。
1. 为了减少胃肠道及骨髓毒性反应,使用培美曲塞患者必须口服低剂量的叶酸或含叶酸的多种维生素。
至少必须在培美曲塞初次给药前 7 日内服用 5 日的叶酸或含叶酸的多种维生素,而且在整个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的 21 日持续使用,叶酸的给药剂量为 350~1000ug,常用剂量为 400ug。
2. 患者必须在培美曲塞初次给药前 1 周内肌内注射维生素 B12,之后每 3 个疗程 1 次,可与培美曲塞安排在同一天注射。
维生素 B12 推荐剂量为 1000ug。补充维生素 B12 可减少胃肠道及骨髓毒性反应。
3. 预服用地塞米松可以降低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及其严重程度。给药方法:地塞米松 4 mg 口服每日 2 次,培美曲塞给药前 1 日、给药当天和给药后 1 日连服 3 日。
4. 培美曲塞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和稀释,不得与其他任何药物 (尤其是含钙的药物) 配伍使用。
5. 培美曲塞不含防腐剂,溶解后 24 小时内使用,剩余部分弃掉。
6. 药液接触皮肤或黏膜应立即用水彻底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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